
一、譯文錯誤導致保護范圍變化的處理
1. 保護范圍擴大的情況
根據《專利法實施細則》第117條規(guī)定,基于國際申請授予的專利權,由于譯文錯誤,致使依照專利法第59條規(guī)定確定的保護范圍超出國際申請的原文所表達的范圍的,以依據原文限制后的保護范圍為準。例如,原始申請文本記載的特征是“鐵”,而授權文本中翻譯成“金屬”,這種情況下要以原文“鐵”來限制保護范圍,因為“鐵”是“金屬”的一種,譯文的錯誤使保護范圍擴大了,需要回歸到原始的、更精準的范圍。
2. 保護范圍縮小的情況
同樣依據《專利法實施細則》第117條,致使保護范圍小于國際申請的原文所表達的范圍的,以授權時的保護范圍為準。比如原始申請文本記載的特征是“金屬”,而授權文本中翻譯成“鐵”,由于“鐵”只是“金屬”的一種,譯文的錯誤使保護范圍縮小了,此時權利人的權利受損,但由于這種失誤是權利人自己造成的,所以權利人需要承擔這種不利后果,即權利范圍限定在更小的“鐵”的范圍內。
二、侵權風險的處理
1. 術語誤譯
專利文件中包含大量專業(yè)術語,這些術語在特定技術領域中有明確的定義。如果譯者未能準確理解或翻譯這些術語,可能導致技術方案的錯誤描述,從而引發(fā)侵權爭議。例如,在某個特定的醫(yī)藥專利中,一種藥物成分的專業(yè)術語被誤譯,可能會使該藥物的保護范圍出現偏差,進而引發(fā)侵權糾紛。
2. 權利要求范圍擴大或縮小
權利要求是專利文件的核心部分,其范圍直接決定了專利的保護邊界。翻譯時,如果未能準確把握權利要求的范圍,可能導致專利保護范圍的不當擴大或縮小,進而引發(fā)侵權糾紛。比如在一項關于電子產品的專利中,權利要求中對某個功能模塊的描述被誤譯,使得該功能模塊的保護范圍發(fā)生變化,可能會被其他企業(yè)利用這種翻譯錯誤進行侵權行為或者權利人錯誤地認為其他企業(yè)侵權。
3. 忽略目標市場法律差異
不同國家和地區(qū)的專利法存在差異,某些技術方案在一個國家可能受專利保護,在另一個國家則可能被視為公共領域技術。如果譯者在翻譯過程中未能考慮目標市場的法律環(huán)境,可能導致專利在目標市場失效或引發(fā)侵權訴訟。例如,某個國家對特定類型的軟件算法專利有特殊的規(guī)定,而翻譯時沒有考慮到這些規(guī)定,可能會使該軟件算法專利在該國無法得到有效的保護,甚至面臨侵權指控。
4. 未注明翻譯版本的法律效力
在某些情況下,專利文件的原語言版本和翻譯版本在法律效力上可能存在差異。如果未能明確注明翻譯版本的法律效力,可能使專利持有者在侵權糾紛中處于不利地位。比如在一些國際專利訴訟中,如果沒有明確翻譯版本的法律效力,對方可能會對翻譯版本的準確性和權威性提出質疑,從而影響專利持有者的維權。
三、規(guī)避法律爭議的策略
1. 選擇專業(yè)翻譯團隊
專利翻譯是一項高度專業(yè)化的工作,選擇具備專利法和技術背景的翻譯團隊是確保翻譯質量的關鍵。專業(yè)團隊不僅能夠準確理解技術方案,還能根據目標市場的法律環(huán)境調整翻譯策略。例如,選擇具有專利代理人資格或法律背景的翻譯人員,他們能夠更好地理解專利文件的法律要求,從而減少因翻譯錯誤引發(fā)的法律爭議。
2. 建立術語庫和翻譯規(guī)范
術語的準確性是專利翻譯的核心。根據技術領域和專利類型,建立專業(yè)術語庫,制定翻譯規(guī)范,明確術語、語法和風格要求,并定期更新術語庫,以適應技術發(fā)展和法律變化。這樣可以確保在翻譯過程中術語的一致性和準確性,避免因術語誤譯引發(fā)的法律爭議。
3. 進行多重審核與校對
專利文件翻譯的準確性直接關系到法律效力,多重審核與校對是必不可少的環(huán)節(jié)。通過多人、多次的審核校對,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翻譯錯誤,降低法律爭議的風險。